重点产业和特色经济领域人才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21-08002547 文号:湘政办发〔2021〕47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21—0102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25-12-31
签署日期:2021-08-19 登记日期:2021-08-19 所属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21-08-19 公开责任部门:湖南省政府办公厅
重点产业和特色经济领域人才
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
按照《目录》推进本市人才和智力集聚工程,进一步强化引进人才的产业导向,为优势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符合《目录》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内人才和高校优秀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在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可以按照要素计分办法,增加产业导向分值;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国际化和紧缺急需人才,申请本市户籍时,实行政策倾斜。
各重点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引进外国专家的,可以优先获得来华工作许可和必要的资助。
对《目录》涉及的人才,鼓励各单位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以业绩为导向、体现市场化水平、自主、灵活的薪酬制度,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完善“以市场为导向、政府重点支持”的人才培训机制,培养上海紧缺急需的人才。政府各部门用于人才发展、海内外人才培训、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等各类资金,优先用于符合《目录》的人才培养。
将符合《目录》的高层次人才,列入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的视野,享受本市领军人才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推进重点产业领域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领军人才发展需要,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服务措施。
培训机构参照《目录》开发培训项目,组织人才的继续教育、职业培训,可优先申请列为本市紧缺人才培训工程。鼓励海内外著名培训机构、高校、企业集团、非政府组织等按照《目录》来沪开展合作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定期举办优先发展产业领域的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建立重点专业领域与国际交流合作的长期渠道。
鼓励高等院校参照《目录》需求目标,以培养人才的自主创新和实践能力为核心,调整和改革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以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和区域博士后创新基地等为载体,构建“产、学、研”联盟,促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的紧密联合。
按照《目录》,以知识、能力、业绩为导向,加快文化、金融、生物与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港航等领域人才专业能力水平认证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推进国际公认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完善认证服务网络,逐步建立体现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标准,引导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开发。 ??
符合《目录》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专业 ?? 技术职称(资格)时,可以根据其在国外取得的成果,参照同类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围绕《目录》加快建设人才资源分类信息库,开发人才职业诚信项目,为集聚人才提供信息和诚信服务,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按照《目录》推动人才中介服务的专业化,加快建设专业人才市场,提高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鼓励各部门和单位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引入社会化、市场化的优质服务资源,按照《目录》中不同人才的不同成长规律,探索人才分类服务的方式,重点加强配套服务和保障体系的建设,开展学术休假、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创业融资、生活保障等各方面服务,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到2025年,我国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人才总量接近6200万,人才需求缺口约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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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和特色经济领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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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家谈 | 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来产业发展之路
组建战略咨询机构。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教育部等相关部委,联合中科院、工程院等国内知名科研机构、智库机构以及高科技龙头企业,定期编制科技预见报告,对全球前沿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展望,参考主要国家重点支持的科技和产业领域,分析前沿技术的市场需求潜力,对未来产业包含的具体领域进行研判并动态调整,发布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发展指引,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科技创新投向、企业研发投向、金融机构资金投向、政府市场补贴投向等进行引导。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持续加大国家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围绕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建设一批大型科学装置,设置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探索未来产业研究院等适应未来产业发展特征的新型研发组织模式。鼓励科技创新基础好、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方和城市围绕本地优势规划未来产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投入的加计扣除比例,鼓励高科技行业龙头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资金和人才的长期投入。
鼓励科技创新创业。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制定科研人员参与分享科研成果交易和转化收益的政策,设立知识产权转化机构,支持科研人员、学生开展将科研成果进行商业转化的高科技创业。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支持国有企业设立专门发展未来产业的公司,在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制度等方面采取更加灵活的安排。鼓励大学、科研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学仪器共享和检验检测服务。大力推动资本市场建设,鼓励VC、PE等风险投资发展,引导国有投资机构加强对未来产业创新创业的支持。提升孵化器、加速器的软硬件条件,加强科技研发资源的共享使用,提供一揽子综合服务,对未来产业初创企业提供更大力度的优惠支持。
加强市场需求支持。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举办前沿技术工程化应用比赛,引导大学、科研机构推动前沿技术的应用转化。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国防军工用户等积极采用前沿技术工程化形成的产品和服务,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早期市场支持。培育一支战略科学家队伍,增强前瞻性提出产品技术性能需求的能力。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以前沿数字科技为基础的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应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基础设施。在市场需求方向看得比较清楚的低碳产业领域,为采用节能减碳新技术新产品的用户提供补贴,通过用户选择形成的竞争机制让最有竞争力的新技术脱颖而出。
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不动摇,大力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高水平多边和双边经贸协定的签署和落地实施,为人才、技术、数据等高端要素的自由流动创造条件。支持我国企业在科技发展水平高的国家设立研发中心、新产品测试实验室,鼓励我国企业收购国外高科技行业龙头企业和具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初创企业、投资高科技独角兽企业。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鼓励国外高科技企业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和生产设施。加强在前沿基础研究、工程化研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内大学和科研机构引进国际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推动我国企业、机构建立开源社区,利用全球高水平治理资源。支持企业组建和参与未来产业创新联盟、标准联盟,推进我国企业技术标准的国际化。支持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未来产业新产品的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方面的合作。